本报讯(记者麦文耀)5月18日下午,三亚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慧丽主持召开检察听证会,对牛某某不服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康某某刑事申诉案进行公开听证,将检察办案过程置于阳光下。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向参会人员分别介绍了原案的办理情况、全部证据材料及申诉过程,并在检察长的主持下,现场听取申诉人牛某某陈述监督请求、事实和理由,了解原案被不起诉人康某某的意见,归纳本案争议焦点及需要解决的问题。其间,承办检察官出示了检察机关在刑事申诉阶段调查取得的证据并听取意见,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开展调查,以依次进行检察官询问、听证员提问、当事人向听证员咨询等环节,对案件事实“刨根问底”。
在清晰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听证员经独立评议和充分讨论后,由听证员代表向会议发表评议意见,让申诉人理解原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依据,也让原案被不起诉人对其失当行为可能对自身造成的不利影响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同时为检察机关在案件审查方面提供了多视角的参考意见。
为促进双方矛盾实质性化解,承办检察官在案件公开听证前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充分了解牛某某损失及索赔预期后,针对其提出的申诉理由,检察官进行充分释法说理。同时,从情理、法理角度分析康某某当前所涉案件处理情况,动员其充分履行对涉案钱款的退还义务。经公开听证,康某某主动表示愿意积极偿还钱款并支付相应利息,积极主张其可执行的债权用于弥补申诉人牛某某的损失。会后,承办检察官将综合考虑当前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证据,结合听证会评议意见,依法对案件作出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