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传敏 通讯员李博)5月8日,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未成年人身体权纠纷案件。承办法官通过研判案情、耐心倾听各方意见,最终促使当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当场履行完毕,在解决纠纷的同时贯彻落实“护苗”专项行动相关精神。
1月17日,琼中红毛镇毛西村委会某村发生一起因噪音导致的身体权纠纷,被告在争执中对未成年的原告进行殴打导致原告全身多处挫伤,后被告被公安机关予以治安管理处罚行政拘留十日及罚款200元。事发后被告亦未对原告赔偿,原告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用1.5万余元。
因该案件不仅涉及邻里纠纷,还涉及未成年人保护,双方矛盾比较大。案件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系同村邻居,如不能妥善处理,日后矛盾可能激化,于是迅速带领书记员到当事人家中进行调解。法官从未成年人保护的角度出发,同时释明邻里和谐的重要,进行释法说理调解。经法官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并当场履行完毕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