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入职5个月怀孕后被公司“驱逐”,如何维权?拒绝加班被调岗,向公司索要双倍赔偿,能否获法院支持?劳动者怎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这些劳动者关心的问题,本期身边案以案说法,为劳动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支招”,助推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员工结婚生子本来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公司如果因此对其进行辞退,不仅过分还违法。
万宁的李女士入职一家科技公司,入职5个月后就怀孕,公司要其自动离职,李女士不同意,她随即被移出了工作群,同时考勤账户也被注销。李女士认为,公司这一系列操作都是为了逼她辞职。
李女士将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判决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支付被拖欠的工资。
■本报记者 陈敏
女子怀孕拒绝离职 被公司移除工位
2021年1月18日,李女士应聘海南一家科技公司,担任商务专员一职。公司看中李女士的能力,当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8日,基本工资为每个月3000元。
李女士入职5个月后,发现自己怀孕了。公司知道此事后,要求李女士自动离职,李女士不同意。从2021年10月开始,公司不再给李女士安排工作,随后将李女士移出工作微信群,并在打卡机上删除了李女士的考勤信息,还移除了工位上的材料,致使李女士无法工作。
李女士认为,公司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遂在2021年10月20日开始每日到公司工作地点拍照打卡,直到2021年11月17日。
2021年10月21日,李女士向海口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李女士认为,公司这一系列操作都是为了逼她辞职。李女士随后将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自己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公司继续履行与自己的劳动合同,支付从2021年9月至开庭为止拖欠的工资以及业务提成。
据了解,李女士在工作期间,为公司取得两单业务收入共计1.05万元。
法院判决:公司违法 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公司在李女士怀孕期间,无正当理由通过删除打卡、移除工位资料等方式拒绝继续履行双方的劳动合同,违反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李女士以到单位拍照,积极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关系等行为表明了继续履行合同的意愿,且李女士在孕期之后的6个月产假期间、婴儿一岁哺乳期间,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应解除劳动关系。公司企图通过违约的方式逃避用人单位的责任,于法有悖,不应认可其解除行为有效,放任用人单位滥用解除权损害女职工的生育期间应享有的各项福利。法院确认双方劳动关系存在期间为2021年1月18日至2022年11月4日。
关于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法院认为,公司违反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在李女士怀孕期间拒绝履行劳动合同,李女士诉请公司继续履行于法有据。
法院认为,李女士在2021年10月18日之后不能到岗工作,不属于自身的责任,但李女士在孕期仍然坚持每日到公司拍照打卡到2021年11月17日,也证明了李女士履行了到岗的基本义务,因此,公司应正常发放李女士孕期9月至11月17日的工资。
法院判决,李女士与公司在2021年1月18日至2022年11月4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公司向李女士支付工资以及提成共计36913元;公司继续履行与李女士的劳动合同。
律师提醒:孕期被辞退 用法律维权
现实中,有的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会被用人单位以各种理由辞退,面对这样的情形,有的女职工显得无能为力。我国法律对女职工的权益是有很多保障的,其中就有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除非严重违反了单位规章制度。
女职工怀孕被无故辞退,该怎么维权呢?
海南海大平正律师事务所律师胡乾华介绍,有的公司在招聘女职工时担心女职工怀孕而耽误工作,有些公司在招聘时甚至要求职工多长时间之内不得怀孕,或者在女职工怀孕后就立马将其辞退,这些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在面对孕期被辞退这一情况时,女职工必须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
胡乾华提醒,如果女员工遇到企业采取调岗等方式变相逼迫她们主动辞职的情况,一定要注意让单位发通知书,无论是录音还是邮件,以证明当初并非女职工自愿,而是企业强行调岗,为将来诉讼、谈判保留证据。
在职女职工可以享受产假、哺乳假等特殊待遇,产假期间还有生育津贴。一旦没了工作,这些保障就无从谈起。所以怀孕女职工最好通过谈判甚至诉讼的方式,要求企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保留劳动关系,不到万不得已,不要走到解除劳动合同这一步。
胡乾华也告诫女员工,在孕期更应当遵守企业的劳动制度,不要授人以柄。“需要保胎或产检要及时请假,不要因为请假手续不全被算作旷工,更不能因为怀孕就有恃无恐,认为企业不能辞退自己而随意旷工。”胡乾华说,不管劳动者是不是怀孕,只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情形,单位照样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