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黄赟 通讯员曾洁爽 孟义丹)近日,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法官收到一封当事人亲笔书写的感谢信,表达对法官快速调解一起工伤案件的感谢。
据了解,原告谭某柏与被告赤峰市某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28日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岗位为木工。谭某柏工作刚满一个月时在建筑工地高处跌落造成工伤,被医院诊断为包括重型颅脑损伤、椎体骨折等多处损伤。2022年5月27日,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认定其为工伤,并由海口市劳动能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一级,完全护理依赖。谭某柏自2022年4月5日转院回到重庆后,时常发病,辗转多家医院治疗,费用不菲,向被告索要医药费被拒绝。随后谭某柏通过国家信访局索要到20万元赔偿,剩余费用一直索要未果,遂诉至秀英法院。
承办法官秉持“快立、快审、快调、快结”原则,开通“快速通道”,充分调动司法、工会等社会化力量,强化案前调解,成功调解结案。赤峰市某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赔偿谭某柏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费、交通费、医疗费及检查费等费用合计86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