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陈太东 通讯员向珊珊)近日,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九所法庭2天调撤2起机动车交通事故引发的纠纷,妥善化解双方当事人矛盾。
陈某驾驶两轮摩托车与对向正常行驶的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乐东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陈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承保轿车定损金额1.34万元,后因保险公司与陈某协商未果,故诉至法院。九所法庭受理案件后,法官李博英积极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针对案件矛盾重点,展开有针对性地释法说理,引导双方理性解决纠纷。经过李博英不懈努力,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陈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意于3月31日前一次性向原告中国某财产保险公司支付汽车维修费1.2万元,纠纷得以解决。
2022年11月5日,韦某未佩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无牌号二轮摩托车载唐某在路上行驶,遇对向由李某无证驾驶未靠右侧行驶的二轮电动车。因韦某也未靠右侧行驶,致两车发生碰撞,造成李某、韦某、唐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乐东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韦某与李某负本次事故的同等责任;唐某无事故责任。后李某诉至法院要求韦某赔偿相应费用。案件受理后,李博英组织双方到庭调解,但双方对赔偿数额争执不下。为了及时妥善化解纠纷,李博英通过“背靠背”的方式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分别了解双方诉求,逐一劝说,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韦某于4月20日前支付李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4.8万元。至此,案结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