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海南省第八次党代会、海口市第十四次党代会、龙华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筑牢政治忠诚,坚持人民至上,依法能动履职,为确保自贸港建设行稳致远和全力开创龙华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一年来,龙华区检察院履职尽责,共办理各类案件3000余件,检察官人均办案数位居全省前列,办案最多的检察官全年共办理230余件。该院先后荣获“全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等荣誉,连续八年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以高质量能动履职
彰显检察担当
龙华检察院坚持为大局服务,始终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锚定“一本三基四梁八柱”战略框架,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责,坚决扛起高质量高标准建设海南自贸港的龙华担当。
严惩涉自贸港经济犯罪。依法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经济犯罪案件24件,办理了“509”石油专案、建省以来骗抵税款额最高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等一批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案件。强化反洗钱与贪污贿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等上游犯罪同步审查、一体推进、全线打击,起诉洗钱犯罪2件2人,实现近年来打击洗钱犯罪零的突破。
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依法审慎办理涉企案件25件31人,依法不捕不诉6人,坚决避免“办了案子、垮了厂子”的情况出现。全面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联合区工商联、税务局等9部门在全省率先成立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会签《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实施办法》等工作文件,建立拥有25名专家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人才库,继2021年办理全省首例涉案企业合规案件后,运用该机制又成功办理2件。
注重延伸服务营商职能。聚焦企业难点痛点提供优质检察产品,对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开展法治教育、犯罪预防、法律咨询等服务12次,帮助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切实提升经济高质量发展竞争力。以服务营商环境为主题参加龙华区“喜迎党的二十大、争当排头兵”比武活动,并荣获“优秀组织奖”。严格按照省市检察院关于规范清理派驻检察工作站的部署要求,对2018年以来设立的5个派驻企业工作站摘牌撤销,并及时与区工商联、相关企业沟通,向党委人大政府报告,争取各方理解支持,以聚焦监督办案主责主业的务实举措践行服务营商环境“摘牌不摘责”的庄严承诺。
全力加强生态司法保护。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从严打击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等破坏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犯罪案件11件14人。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深入推进全域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建设,精细排查线索,持续发力监督,共立案18件,针对项目工地扬尘污染、违法倾倒建筑垃圾等情形,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8件,有力督促生态环境治理。
积极助力清廉龙华建设。深化监检衔接,依法起诉监察委移送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11件11人,提前介入13件13人。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办理的林某行贿、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办理行贿案件典型案例。强化自侦案件审查办理,依法起诉省检察院查办移送的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犯罪1件2人,惩治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
以高质量司法为民 诠释检察情怀
龙华检察院坚持为人民服务,始终把司法为民作为第一宗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和法治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加快打造平安法治龙华。对标更高水平的平安龙华建设要求,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1637件2049人,依法批捕313人,起诉867人。坚决打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犯罪,起诉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38人,起诉“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157人。
深入推进扫黑禁毒工作。坚持扫黑除恶常态化,聚焦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突出“破网打伞”效果,依法办理谢某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坚决打好新一轮禁毒三年大会战收官战,一方面从严从快办理毒品案件,起诉10件13人,另一方面坚决不办凑数案,严格证据审查,提升办案质效,不批准逮捕5件5人,不起诉9件13人。
用心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深入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成功办理一起诈骗20多名被害人、涉案金额39.6万元的养老保险诈骗案。深入推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三年大会战,积极参与“断卡”行动,依法起诉电信网络诈骗案件95件118人,守护群众“钱袋子的安全”。全力守护群众“头顶上的安全”,依法办理一起因发泄情绪随意抛掷砖头、酒瓶的高空抛物案,让“任性者”付出代价。落实“七号检察建议”,深入走访辖区快递网点,排查安全隐患,加大普法宣传,守护“小包裹”里的“大安全”。向区应急管理局送达“八号检察建议”,并牵头应急管理、纪委监委等11个部门召开座谈会,共同研究、一体推进辖区安全生产工作。
多元化深层次化解矛盾。认真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完成7日内程序性回复154件次,3个月内实体性答复149件次,做到规定时限100%答复。深入开展国家司法救助,救助经济困难的刑事被害人44件44人,发放救助金33万元,其中有1起案件联合琼中检察院开展跨部门、跨系统、跨区域多元化救助,相关案例入选全省检察一体化履职典型案例。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共邀请人大代表、律师等参加听证会13次,其中公开听证11次,以公开促公信,以法理释疑惑。坚持领导包案化解信访矛盾,检察长带头办理一起合同诈骗立案监督信访案,并主持简易公开听证,为监督申请人挽回经济损失76万余元,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办案效果。
强化未成年人特殊保护。依法从严打击侵害未成人犯罪,共批捕起诉51件92人。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视情节对57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其中47人顺利就学就业。推进“六大保护”贯通融合、协同发力,组织亲职教育和家庭教育指导134人次,发出督促监护令153份,对117名涉罪未成年人及其家属开展“分级处置、临界预防”课程4批次,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思想归位,敦促家长监护到位。充分用好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和“力姐”巡讲团深入校园开展法治教育,结合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例制作《“力姐”法治课程第二季》,推出动漫法治课程3部,受到广大师生家长好评点赞。
以高质量监督办案 提升检察质效
龙华检察院坚持聚焦主业,始终把监督作为第一职责,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全面推进四大检察监督协调充分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着力做优刑事检察。强化侦查活动监督,与龙华公安分局共商共建,率先在全省挂牌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监督立撤案81件,纠正违法100件,纠正漏捕漏犯29人,所办案件中有1个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十大优秀侦查活动监督案件”,2个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优秀侦查监督案件”。强化审判活动监督,针对审判程序违法、量刑畸轻、法律适用错误等情形抗诉7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针对监外执行不当、财产刑执行不当等情形提出监督纠正意见131人,均被法院采纳。深入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持续优化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58项评价指标中有33项优于全国平均水平,占比56.90%,其中有16项排全省第一、6项排全省前五、6项排全省前十,认罪认罚适用率长期稳定保持在86%以上,不捕不诉率分别提升至61.64%和23.95%,诉前羁押率降至36.58%。
着力做强民事检察。增强民事检察监督的主动性、实效性,依法对法院生效民事裁判、审判和执行活动进行监督,受理各类民事检察案件60件,发出检察建议48份。强化虚假诉讼监督,以深入治理虚假诉讼回应老百姓关切,深挖广拓虚假诉讼线索来源,对辖区33件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依职权立案监督,经审查发现,所有案件原被告双方均无真实劳动关系,依法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并得以采纳。
着力做实行政检察。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职能,受理各类行政检察案件14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施工许可证信息推送不完善情形,依法向有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区行政审批局与综合执法局建立健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合法信息共享机制,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针对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设立企业线索,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
着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认真落实公益诉讼“4+N”领域法定办案职责,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0件,行政机关整改回复36件。聚焦安全生产领域,对龙泉镇十字路液化气充装站以及辖区十多家燃气服务站存在气瓶超过检测期限,严重威胁安全生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隐患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严格要求充装单位按照《气瓶技术安全规程》等规定充装、使用气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着力做深检察科技支撑。坚定不移推进创新驱动,主动适应检察大数据战略,积极参与法律监督数据模型研究,在经济犯罪检察方面,配合省检察院开展自贸港反洗钱法律监督模型研发,得到省检察院有关领导表扬肯定;在公益诉讼检察方面,申报的“龙检云”公益诉讼法律监督模型在最高检组织的全国法律监督模型评比中荣获优秀奖。围绕以科技手段降低诉前羁押率,主导研发“龙眼”数字监管APP,对非羁押人员开展“码”上实时、全程监管,该案例入选2022年全国政法智能化智慧检务创新案例。
以高质量队伍建设
打造检察硬核
龙华检察院坚持强基固本,始终把人才作为第一资源,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努力锻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高素质检察铁军。
突出政治引领。党的二十大报告第一次专章部署全面依法治国,第一次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赋予了检察机关更重责任。龙华检察院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领导干部率先垂范,检察长带头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组织干警全员参加各层级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家辅导、政治轮训和学习研讨,更加自觉把“从政治上看”落到实处,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针对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案件及时向区委、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获得批示肯定14次。
狠抓纪律作风。切实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清单》,召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4次。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干警共填报相关事项57件,院领导带头填报13件。抓好廉政谈话制度,坚持以“六大纪律”为戒尺,开展各层级谈话提醒21人次。常态化开展正风肃纪警示教育,组织干警开展检察机关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等反面教材学习9次,教育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以人大常委会调研为契机,积极与区人大常委会沟通联系调研主题,专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经济犯罪检察工作情况、民事检察监督工作情况。利用区人大代表会、检察开放日等契机,认真收集并落实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40条,切实做到件件有回复、件件有落实。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公开听证,监督司法办案。深化案件信息公开,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331件。
强化业务建设。以推进“能力提升建设年”为契机,持续打造“龙检讲堂”品牌,邀请专家学者授课,组织检察官轮流主讲。聚焦涉自贸、民事行政等业务短板,大力开展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开展各项培训110场3134人次。强化检察理论研究,立结项全省检察研究课题3个,在系统内部刊物和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8篇,有5篇在省市检察理论研讨会上获奖,1篇在第十七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荣获二等奖。全年有66名集体或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有14个案例入选全省检察典型案例,1个案例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十大优秀侦查监督案例,干警在省市十佳公诉人、公益诉讼等检察业务竞赛中表现优异,获得标兵、业务能手等荣誉称号者多达10人。
(汤瑞萍 李琳 希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