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没有收入
离婚时能否分到财产?
昌江邓女士咨询:我与顾某结婚后就辞职回家操持家务,带孩子以及照顾老人。前不久,我发现顾某与一女子同居生活,现在双方均同意离婚,但顾某说婚后我没有一分钱收入,无权分得他所挣的家产。请问,这种说法对吗?
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如果你与顾某就婚后财产的所有权问题未作出特殊约定,那么,顾某从事生产经营获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你有权分割。如果你们已经书面约定婚后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那么你就无权要求分割。但是,你有权通过要求家务补偿、离婚损害赔偿的方法获得部分财产。
退休后再就业
该如何签订合同?
文昌吕女士咨询:我去年办理了退休手续。最近,一家公司想聘用我,但表示退休人员不再具有劳动者资格,双方不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请问,如果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话,我的权益该如何保障?
解答: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已不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再就业后与用人单位形成的是劳务关系。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前提是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你退休后接受其他公司聘用,双方之间建立的只是劳务关系,因此不存在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问题。相应的,在聘用期间你也无法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社保权、最低工资权、经济补偿权、带薪休年假权等。但你可以要求与聘用单位签订一份劳务合同或聘用协议,明确聘用期限以及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报酬、医疗、劳动待遇、违约责任等权利和义务。
老伴去世无遗嘱
如何把房产过户到我名下?
澄迈郑女士咨询:我和老伴有一套住房,房产证上写的是他的名字。我们只有一个女儿,早已出嫁。不久前,我老伴突发疾病去世,没有留下遗嘱。他和我的父母都已去世,但他有几个兄弟姐妹在农村。请问,怎么才能把这套房子过户到我的名下?
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由于你老伴生前无遗嘱,故该房屋应按法定继承办理,由你老伴的法定继承人继承。法定继承人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你老伴的法定继承人包括你、女儿和几个兄弟姐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因此,该房屋的遗产部分应当由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你和女儿共同继承,你老伴的几个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由于该套房屋属于你和老伴的共同财产,你们各自享有50%的产权,所以其中50%产权属于你老伴的遗产,应当由你和女儿均等分割。如果你想登记在你名下,可以让女儿作出放弃继承权的书面声明,或者由女儿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公证。
借钱被指是还款
应当如何处理?
保亭郭女士咨询:我前几年曾通过微信转账给朋友黄某一笔钱,原因是他向我借款用于生意上的周转。但借款后,黄某迟迟没有还钱,由于早年我们经常有款项往来,他还提出这笔钱是我归还他的欠款。请问,碰到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解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黄某对自己提出“这笔钱是你归还的欠款”的主张有举证责任,他必须举证证明你之前曾向他借款,而这笔钱是你归还的欠款。如果他没有相关证据,就应承担还款责任。
(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 吕书圣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