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陈敏)男子胡某某多次因诈骗获刑,刑满释放后仍不知悔改,以虚假付款为由骗取彩票店高额彩票。近日,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该起诈骗上诉案,依法驳回胡某某上诉,维持原判。
2025年12月14日18时46分,胡某某来到三亚一家彩票门店,在自身无付款能力的情况下,隐瞒真实经济状况,要求店主赛某为其打印价值1.77万元的彩票。彩票出票后,面对店主的付款要求,胡某某假意致电朋友借钱付款,拖延支付钱款。随后,胡某某再次哄骗店主,谎称已联系家人送现金前来统一结算。骗取店主信任后,胡某某又下单购入价值5.28万元的彩票。后续店主多次催促付款,胡某某始终以各种理由拖延、拒不支付,店主察觉被骗后立即报警,民警当场将胡某某抓获归案。
经查,胡某某系诈骗惯犯,曾先后两次因诈骗罪被判处刑罚,2020年1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2023年2月刑满释放;2023年8月再次因诈骗获刑。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胡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7.05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处罚,判处胡某某有期徒刑3年10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一审宣判后,胡某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辩称其在原审期间已认罪认罚,一审法院未认定该从宽情节,导致量刑过重,请求二审改判。
三亚中院认为,原判认定胡某某犯诈骗罪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