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董林)近日,东方市人民法院东河法庭充分发挥特邀调解员的地缘与人情优势,仅用2天便成功化解一起涉4.7亩槟榔地的排除妨害纠纷。
据了解,海口某公司自2010年便承包位于东方市江边乡的一块土地,用于种植林木。今年6月29日,海口某公司发现王某某未经同意,擅自进入案涉土地范围内,侵占该土地约4.7亩种植槟榔苗。9月9日,海口某公司将王某某诉至东河法庭,诉请王某某停止侵权行为,恢复土地正常使用状态并腾退土地。收到案件材料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土地问题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若按部就班走诉讼程序,不仅耗时较长,还可能进一步激化矛盾。法官决定依托“黎乡法韵”调解品牌,联合特邀调解员组织双方沟通。
调解过程中,法官和调解员了解到一个关键信息:原告的法定代表人与被告系朋友关系。承办法官与调解员抓住这一切入点,从法理与情理进行劝导。经过承办法官和调解员疏导,双方均表达了和解意愿并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海口某公司一次性补偿王某某4万元;王某某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将涉案4.7亩土地上所种植的槟榔苗及全部地上附着物归海口某公司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