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杨晓晖)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第一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典型案例,引导督促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建立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完善内部隐患自查、主动上报、奖励激励工作闭环,持续压紧压实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
案例一,群众举报生产经营违法线索。2025年8月,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国食品安全内部知情人举报系统”收到线索,反映海南某公司涉嫌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鹧鸪茶。经查,当事人经营场所存在举报线索反映的相应生产日期的鹧鸪茶空罐与包装好的产品,其无证生产的违法行为证据充分,但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行为缺乏直接证据。执法人员围绕当事人涂改包装罐生产日期并重新打印、自行包装生产的事实,收集其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活动的相关证据材料。经查,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自行包装生产鹧鸪茶的行为,属于食品生产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50元、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公司自查过期食品隐患。2026年7月,文昌某超市检查组在开展日常食品安全巡查时,发现部分在售食品已过保质期。检查组第一时间将过期食品下架封存,同步对门店全区域食品开展拉网式复盘排查,从货架端阻断过期食品对外销售的可能。为肯定该检查组主动履职、细致排查的工作表现,公司给予该检查组合计400元奖励,并在全公司例会上予以通报表扬。
案例三,职工主动监督后厨操作。万宁市某幼儿园教职工主动上报园内自营食堂违规操作问题,反映后厨加工时段有从业人员未按食品安全规范佩戴工作帽,存在毛发掉落污染餐食的风险。经核实,反映内容属实。管理人员对涉事从业人员开展批评教育,督促其即刻整改规范;事后组织全体食堂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专题培训,同步修订食堂常态化卫生巡查监管机制。校方按内部监督举报激励制度,在全园教职工大会上对该教职工予以公开表彰。
案例四,员工及时发现环境污染风险。五指山市某学校食堂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发现食堂外围区域存在垃圾堆积现象,易滋生鼠类及蚊虫,对邻近食品加工场所构成生物污染风险。该员工依照学校内部报告流程当即上报,校方接报后迅速组织力量对该区域进行清理整治,并在周边规范布设鼠类防控设施,从源头上切断病媒生物侵入食堂操作环境的传播途径。经核实确认,校方依据奖励制度对报告人予以100元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