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陈敏)男子黄某谎称具有施工履约能力,假借承接阳台封窗、门窗安装工程之名,骗取4名被害人钱款共计6.97万元。近日,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11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黄某系广东湛江人。2025年4月初,邱某等4名被害人在某网络平台看到黄某发布的门窗制作安装广告,便添加其联系方式,咨询阳台门窗制作、安装及封窗工程相关事宜。黄某刻意隐瞒自身无履约能力的事实,谎称可承接相关门窗工程。其间,他带领被害人前往海口市美兰区某门窗装饰店查看样品,还主动上门实地测量房屋尺寸,一系列操作让4名被害人深信不疑。
2025年4月21日至28日,黄某先后与邱某等4人签订封窗工程合同、门窗购销合同,以收取工程定金、材料款为由,累计骗取邱某等人共计6.97万元。
钱款到手后,黄某并未按照合同约定采购铝合金施工材料、筹备工程施工,而是将钱款肆意挥霍,一部分用于个人日常开销,另一部分用于偿还个人赌债。为拖延时间、逃避追责,黄某多次编造借口,以更换合作工厂、原材料尚未到货为由搪塞被害人,迟迟不开工施工。
随着拖延时间越来越久,4名被害人察觉异常,多次要求黄某退款。黄某依旧不知悔改,持续编造各类理由敷衍推脱,最终彻底失联、杳无音讯。察觉被骗后,4名被害人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2025年7月1日,警方在海口市美兰区将黄某抓获归案。
公诉机关认为,黄某犯合同诈骗罪。黄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法院经审理,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证据、罪名予以确认,对控辩双方的量刑建议予以采纳,遂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