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陈敏 通讯员方茜)8月6日下午,省高院召开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贯彻落实第五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精神,系统总结全省人民法庭工作成效,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省人民法庭重点工作。
会议要求,要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全省各级法院党组特别是“一把手”,要高度重视法庭工作,把人民法庭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把关。各中级法院党组要做实专题研究人民法庭工作,定期下沉辖区法庭调研指导,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各级法院要明确专门部门统筹推进法庭工作,各业务部门要密切配合、同向发力,构建起高院统筹、中院督导、基层落实、法庭抓实的四级联动工作格局。
要完善考评机制,推动争先创优。要对标“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标准,结合海南法院实际,科学调整考核指标,加大审判质效、基层治理指标权重,完善人民法庭考核办法,树立重实干、实绩、实效的考核导向。要坚持“抓两头、带中间”,做到示范创建和薄弱帮扶双向发力。要自觉对标先进加压奋进,形成浓厚比学赶超的氛围,推动全省法庭工作整体提质进位。
要突出严管厚爱,激发队伍活力。要树牢重实干实绩的选人用人导向,落实具有法庭工作经历的人员晋职晋升、领导干部选任同等条件下优先机制,并将法庭人员定期轮岗交流作为硬性规定。要加强法庭干警培训,用好用活“法答网”和案例库,高院相关业务部门和各中级法院针对人民法庭普遍反映的法律适用疑难问题要及时提供业务指导。
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戴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