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陈太东 通讯员何海瑜 黄桦)近日,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黄流法庭依托“乡野同调”工作机制,联动乡镇基层治理力量,化解涉农资买卖合同系列纠纷。
原告系佛罗镇当地农资经营主体,4名被告均为辖区种植农户。此前,4名农户因农业生产需要,先后向原告采购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交易完成后双方逐一核对账目,各农户均出具欠条确认所欠货款金额。原告多次上门催收无果后,将4名农户一并诉至黄流法庭。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立足涉农纠纷扎根乡土、事关农时民生的特点,紧扣“乡野同调”工作机制运行理念,充分发挥乡野同调员熟乡情、知民情、通农事的独特优势,前往佛罗镇开展巡回审判、就地调处案件,邀请乡野同调员全程参与协同调解工作。
调解现场,承办法官会同乡野同调员逐一梳理案件交易流程、对账凭证及逾期付款事实,清晰界定双方法律责任,结合实际开展以案释法,明确口头交易、欠条结算均可构成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均具备法律约束力;农户已接收农资并投入种植经营,应当恪守契约诚信、履行付款义务,农产品行情涨跌、种植经营盈亏属于正常市场经营风险,不能作为拖欠货款的法定免责事由,长期逾期付款还需依法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与此同时,乡野同调员依托地缘人情优势开展情理疏导,耐心劝说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引导农户树立契约守信意识、商户兼顾农户生产实际,共同维护乡村邻里营商环境。在法理释明与乡情劝导双向发力下,4名农户充分认识到自身履约责任,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提出分期还款方案,案件全部达成调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