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南国都市报 |南海网 |南岛晚报 |证券导报 |法制时报 |海南农垦报 返回首页
2026年07月31日 星期五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02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临高法院庭前调解一起合同纠纷案

双方当场握手言和

  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王小亮 李波)7月28日下午,临高县人民法院庭前调解一起合同纠纷案,承办法官李巧娜运用富有亲和力的调解,让针锋相对的双方化干戈为玉帛,当场握手言和。

  据了解,某销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黄先生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先生是合作伙伴。临高某楼盘开盘时,王先生委托黄先生为其销售楼房,许以报酬,两家公司签订合同。而当某销售公司完成合同约定的任务后,却只收到了一半的结算款14.8万元。同时,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有房可能会退”为由拒绝支付剩余款项,并主张“自行扣除须发放的相应佣金”。黄先生认为,可能退房的情况并未实际发生,而合同中须履行的约定早已逾期。遂将以王先生为法定代表人的三家公司一同起诉。

  开庭前,李巧娜主动找到前来出庭的黄先生,表示王先生作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说明其仍对曾经的合作关系抱有诚意,希望黄先生从实际情况出发,以沟通方式保障己方利益。

  此后,李巧娜向王先生介绍了走司法程序的利弊,表示黄先生已同意调解,也希望王先生考虑调解。王先生欣然同意接受调解,表示愿意与黄先生重新敲定“新方案”。

  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王先生同意其名下的三家公司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分三期支付涉案款项,至明年年中支付完毕。双方随后在协议书上签了字。

  “是法官的亲和力让我愿意接受调解!”黄先生表示,其与王先生已经走到针锋相对的地步,但承办法官能从双方的难处着眼,理解双方,非常难得。

  “两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能同时出庭并不容易,我看出双方当事人也有维系感情的意愿,所以选择用调解方式解决双方的诉求,最终以调解的方式结案对双方都有益。”李巧娜说。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海口海事法院联合省检一分院组织涉案被告人开展劳务代偿公益实践活动~~~
法治夏令营第5天,戒毒所民警给营员们上一堂沉浸式禁毒普法课~~~
琼中公安局长带队开展八一建军节慰问活动~~~
白沙黎族自治县“十四五”法治保障建设取得扎实成效~~~
~~~
海口美兰区法院进医院开展专题法治交流~~~
临高法院庭前调解一起合同纠纷案~~~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政能量
   第003版:近距离
   第004版:法助南海强军 情系琼崖官兵
实现惩戒惩治 与教育感化有机统一
分清药与毒 青春不迷途
持续深化军警共建机制
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94.8%
村民夏夜家门口看戏学法
提升医务人员 执业风险防范能力
双方当场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