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7月22日发布统计数据显示,2026年1月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3186件,同比下降18.6%,虚假诉讼高发态势得到一定程度遏制。检察办案发现,虚假诉讼衍生出新类型、新形态,其危害已突破个体利益受损范畴,逐步向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蔓延,需持续加强治理。
有的国有单位或集体组织管理人员为中饱私囊,与关联方恶意串通,虚构借贷、买卖、担保等民事纠纷,通过诉讼以无偿转让或低价出卖等方式侵占、转移国有资金、土地、房产,造成国家和集体财产非正常减损。
在金融借贷领域,一些职业放贷人为将“套路贷”等非法债权合法化,通过虚增借款金额、制造虚假银行流水等方式放贷布局,借助虚假诉讼扰乱信贷市场秩序,破坏诚信营商环境。在保险行业,一些“保险黄牛”制造虚假理赔案件牟利,增加保险企业风控压力,侵蚀社会公平。
据介绍,国家或者地区性调控、管控措施等公共政策落地实施过程中易发虚假诉讼。有的行为人为违法获取特定紧缺物资和资格等,通过虚构买卖、借贷、抵债等民事法律关系、伪造证据等,提起虚假诉讼。这类虚假诉讼更为隐蔽,且多为涉众型案件,对诉讼秩序和司法公信力破坏性大,严重危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甚至引发系统性风险,消减宏观调控政策实施效果。
据悉,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深入推进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形成监督合力。针对虚假诉讼系统性、苗头性问题隐患,研判发生规律及源头治理措施,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推动民事虚假诉讼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共筑公益保护司法防线。(记者刘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