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浑浊的小溪、一片泥泞的采石场,一次次整改却始终治标不治本。案件受理后,检察官不止步于“一罚了之”或“一关了之”,而是秉承“治标更治本”的公益诉讼办案理念,将个案办理与生态修复、企业发展、溯源治理深度融合……一年后,曾经的泥水矿区变成了水循环利用、植被复绿的生态厂区,绿水青山重回人们视野。
今年6月中旬,屯昌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屯昌检察院)根据办理的一起真实“采石场污染”案改编,推出公益诉讼微电影《治本》。这也是屯昌检察院“公益守护 画里屯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真实写照。
屯昌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宁丽介绍,近年来,该院坚持以保护公益为核心,依法履行职责,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及未成年人保护、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进行一系列积极探索和实践,办理了一批案件,解决了一些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取得了积极成效。
聚焦中心大局
以专项监督回应社会关切
屯昌检察院积极响应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靶向发力开展专项监督活动,以“小切口”撬动“大治理”,让公益保护更具有针对性、实效性。
“服务绿色低碳发展”专项监督活动持续高位推动。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针对辖区机动车维修企业违规经营、危废处置不规范等问题,屯昌检察院通过实地走访、现场勘察、调取行政机关资料等方式深入调查核实,依法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多部门联动执法,合力解决机动车维修行业监管难题,助力机动车维修行业有序、绿色低碳发展。
2025年7月初,屯昌检察院在开展机动车维修领域违法问题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中发现:部分机动车维修企业长期未依法向主管部门备案,未建立机动车维修档案,未配备相关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废机油等危险废物贮存、处置不规范,存在环境污染风险隐患,于同年7月21日被立案调查。
为进一步调查核实,承办检察官随机实地走访13家机动车维修企业,发现其中1家机动车维修企业营业超过2个月仍未向主管部门备案;13家机动车维修企业中仅有1家建立维修档案;7家机动车维修企业有维修业务,但未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废机油露天堆放或去向不明,环境污染风险问题突出。
2025年9月,屯昌检察院分别向有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落实机动车维修监管职责,及时对机动车维修企业违法经营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对未按规定备案或危险废物处理不当等问题进行整治,消除机动车维修经营风险及环境污染隐患。职能部门对案涉机动车维修企业实施现场检查,分类指导各经营主体负责人完善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及转运工作,并对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防止虚假整改。同时,以此次问题整改为契机,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扩大排查范围,对存在危险废物管理问题的企业建立“一企一档”整改台账,实行跟踪督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2025年11月,屯昌检察院对整改成效跟进监督,经回访发现,案涉机动车维修企业已全部完成备案,普遍建立机动车维修档案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实现危险废物分类存放、规范处置,以往存在的废机油渗漏、污染环境等问题已得到有效治理,区域环境污染风险明显降低。
2025年以来,屯昌检察院聚焦黑臭水体污染、固体废物非法倾倒等问题,依法办理生态环境领域案件16件,督促行政机关治理黑臭水体3处,完善机动车维修企业危险废物转运6家,清理建筑垃圾20余吨。
“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活动深入开展。食药安全是民生之本。2025年以来,屯昌检察院针对社区团购生鲜食品安全隐患、公立医疗机构药品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依法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7件,督促行政机关关停不合规自提点5家,规范公立医疗机构合规经营7家,整治“老爸茶”食品问题隐患7个。
国有资产等问题专项监督活动扎实推进。国有财产是民生之基。2025年以来,屯昌检察院围绕国有税费流失、财政资金违规使用等问题,依法办理国有财产保护领域案件3件,督促行政机关收回水土保持补偿费、公租房租金等国有资金251万余元。
厚植为民情怀
以多元履职增进民生福祉
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要以民之所盼为检之所向,用心用情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屯昌检察院牢固树立检察为民宗旨,聚焦“民之关切”,在公共安全、特殊群体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多个领域同步发力,以高质效办案解决民之所忧、回应民之所盼。
针对市政消火栓损坏、无水等安全问题开展监督,督促职能部门启动年度维护保养工程,申请专项资金71.86万元用于市政消火栓的修换,全县479个市政消火栓实现全面“体检”。
依法保障妇女权益,针对家暴案件警情处置简单、规范处置缺位等问题,屯昌检察院督促职能部门完善工作标准,推动建立“制发—送达—回访—联动”闭环机制,实现对家庭暴力防治的精准监督与系统治理。
针对部分影院未依法落实未成年人观影优惠政策问题,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全面履行文化管理职责,规范辖区内影院等文化场所经营行为。
一系列民生检察实践,是用实实在在的检察成效化解基层治理难题,以依法履职守护群众安稳幸福生活。该院始终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从小切口民生问题入手,联动多部门协同治理,兼顾妇女、未成年人等不同群体需求,以精准监督补齐治理短板,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有温度。
优化工作机制
以协同共治汇聚保护合力
屯昌检察院持续在机制衔接上下功夫,推动构建党委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全方位协同治理体系,实现从个案办理走向系统治理。
为深化“检察+行政”机制,屯昌检察院加强与生态、自然资源等部门沟通协作,健全线索移送、信息共享等机制,推动依法行政与检察监督在公益保护上同向发力。
2025年7月7日,屯昌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办理蔡某某涉嫌非法狩猎罪一案时,将生态环境公益损害线索移送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同年7月14日,屯昌检察院对蔡某某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
案件办理期间,蔡某某认可案件事实与损害赔偿责任,主动提出自愿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为更好更快实现公益保护,屯昌检察院依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机制,将案件线索移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推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蔡某某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督促蔡某某赔偿生态环境损失14250元。
“通过惩戒违法行为、赔偿损失、宣传教育相结合,有效引导社会公众增强生态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自觉抵制非法狩猎行为,共同守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家园。”办案检察官介绍,该案办理契合2026年3月12日正式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关于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衔接的立法精神,为生态环境法典实施提供了鲜活样本。
屯昌检察院充分发挥公开听证在理清监督重点、凝聚治理共识、评估整改效果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通过引入专家学者、人民群众等社会力量,科学识别监管漏洞、风险隐患、整改成效,有效提升公益诉讼监督的精准性。
在办理督促整治占道经营行政公益诉讼案时,在行政机关回复检察建议后,屯昌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群众代表对整改成效进行评议,将社会监督融入司法程序,倒逼整改责任落实,确保公益保护到位。
屯昌检察院深入贯彻数字检察战略,积极探索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在公益诉讼办案中的应用,实现从“人力调查”向“数据赋能”转变,有效破解公益诉讼线索发现难、调查取证难等问题。
通过运用妨害交通安全驾驶监督模型,屯昌检察院比对持有机动车驾驶证人员、患有妨害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人员等数据,向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开展核查,依法注销17人的机动车驾驶证。
强化队伍建设
以专业素养保障监督效能
屯昌检察院系统探索“人才培育、数字赋能、考核激励”三位一体的队伍建设路径,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动力。
构建全方位人才培养体系。强化岗位练兵跨域赋能,选派公益诉讼检察业务骨干到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检察院交流学习,通过思想碰撞,拓宽办案视野;全面锤炼综合素能,引导干警挖掘案件资源价值,通过撰写典型案例、工作信息等方式提升综合能力。2025年以来,上级检察院采纳典型案例1篇、工作信息4篇。
创新智慧化办案手段。完善技术体系升级,在配备无人机、快速检测等设备的基础上,同步引入卫星遥感等新技术,推动构建“空天地”一体化取证体系。2025年以来,共使用无人机设备辅助案件调查3次;借助内部技术力量,依托省级检测室等技术资源,推动内部技术资源的整合和调度,有效解决疑难复杂案件的深度调查问题。
完善精细化考核机制。在落实上级检察院工作要求的基础上,细化办案流程、工作要求,每月定期分析研判办案质效,形成“分析—改进”的闭环。强化结果运用,将办案效果与个人考核直接挂钩,树立“重质效、重效果、重治理”的鲜明导向,实现“管案”与“管人”相结合。
“公益保护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宁丽表示,该院下一步将持续加大办案力度、全面提升办案质效、深化协作治理格局、注重推动常治长效,以可诉性引领办案精准性、规范性,以“强办案、强质效、强管理”为工作主线,主动履职、强化落实,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实现新发展。
(莫小妹 赵小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