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陈敏 通讯员陈云 任玥文)一栋流拍的楼宇,一家拒不配合的公司,数十户心存顾虑的租户,当强制执行遭遇停滞不前的现实困境,案件似乎陷入了无解的循环。近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在一起涉房产执行案件中创新思维,巧用“强制管理”执行措施,从根本上破解执行困局。
该案被执行人某工业公司是一家多年前早已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其名下现有的唯一财产是一栋位于海口市中心的12层商住楼。执行过程中,海口中院启动对该商住楼的评估拍卖程序。然而,由于该商住楼设有抵押权且市场行情不佳,无人参与竞拍而流拍。申请执行人亦因该商住楼存在抵押,拒绝接受抵债。
更为棘手的是,该商住楼并非无人使用的“僵尸资产”。经海口中院调查发现,案外人某昌实业公司多年前便从被执行人手中接管了该商住楼,并对外出租,持续获取租金收益。为避免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承办法官向某昌实业公司送达相关通知书,要求其将需要支付给被执行人的租金收益直接汇入法院账户,以偿还被执行人所欠付的该案债务,但某昌实业公司未予配合。
此后,某昌实业公司不仅不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还将该商住楼转租给某柏实业公司管理,以此逃避协助执行义务。为了继续推进执行工作,法官经过深入调查了解到,该商住楼内的大部分房间是海口中院查封后才出租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可以采取强制腾退等方式解除租户的非法占有,但考虑到强制执行方式容易引起数十户租户不满,法院最终未采取强制腾退的方式推进执行。
随后,法官逐个与各租户沟通,告知其该商住楼已被查封的事实,希望租户们配合法院执行,将占用该商住楼产生的费用汇入法院账户。但租户们考虑到该商住楼的实际控制者某柏实业公司会对其日后的租赁产生影响,未同意将相关款项汇入法院账户。
面对困局,执行团队没有选择知难而退,而是努力寻求治本之策。很快,法官认识到问题的根源在于某柏实业公司对商住楼的实际控制。如果不打破这种控制,某柏实业公司将房间大量对外出租的行为,始终会对法院的执行工作造成严重的阻碍。
此时,一个鲜有实施的执行措施从法官的脑海里冒了出来——强制管理。法官主动与申请执行人沟通,详细阐述“强制管理”的法律依据和操作流程,并告知其若接管该商住楼,将需承担日后消防安全、人员管理、水电供应、设施设备维护等一系列管理义务和责任。申请执行人表示,为了实现自身债权,愿意承担起管理该商住楼的责任。
方案既定,法官做出了强制管理执行裁定书和相关通知书,现场向某柏实业公司及全部租户送达,告知他们该商住楼现已归申请执行人管理,今后的租金将由申请执行人收取,同时告知某柏实业公司一个月内将该商住楼交由申请执行人管理,如其不配合法院执行,法院有权利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一个月后,某柏实业公司如期退出该商住楼的管理,申请执行人在公证机关的见证下,对该商住楼进行了接管,强制管理工作至此顺利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