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陈太东 通讯员李钦)近日,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针对辖区存在废弃哈密瓜(烂果、尾果)被随意倾倒堆积的情况,积极履行公益监督职责,发出整改磋商函,督促属地镇政府及相关行政部门进行整治。目前,部分废弃哈密瓜倾倒点已被清理完毕。
近日,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辖区内佛罗镇等哈密瓜主产区的田间地头、道路沿线及沟渠周边,存在大量废弃哈密瓜(烂果、尾果)被随意倾倒堆积的现象。腐烂的瓜果渗滤液横流,散发恶臭,污染了周边空气和土壤环境,对地下水安全造成潜在威胁,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针对该线索,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迅速启动调查程序。办案人员通过现场勘验、无人机航拍取证、走访种植户及村民等方式,查明多个废弃哈密瓜堆放点未采取防渗漏、防流失等无害化处理措施。腐烂的果实滋生蚊蝇,且渗滤液可能通过雨水冲刷进入水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海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为从源头上解决问题,该院依法向负有监管职责的属地镇政府及相关行政部门发出整改磋商函,明确提出3项整改要求:对辖区内已有的废弃哈密瓜倾倒点进行集中清理和无害化处理,消除环境污染源;督促种植户、合作社规范处置废弃果,推广“瓜果还田”“饲料化利用”或集中收运等模式;加强日常巡查,设立废弃果临时收集点,杜绝随意倾倒现象反弹。
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整改磋商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力量对重点区域进行整治。目前,部分废弃哈密瓜倾倒点已被清理完毕,道路沿线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