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陈敏)文昌市文城镇政府返聘人员林某鑫虚构政府征地迁坟项目骗钱。近日,文昌市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林某鑫有期徒刑1年1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林某鑫系文昌市文城镇政府返聘工作人员。2024年12月19日,林某鑫通过微信联系被害人陈某旭,谎称自己在文昌市文城镇政府的某小学征地工作组工作,虚构项目投资模式,称该项目需先行垫资迁移20座坟墓,单价约1500元,项目验收完工后政府将统一拨付迁坟补偿款,单价为4000元至4700元,项目利润将由其与被害人按四六比例分成。
陈某旭信以为真,2024年12月20日,陈某旭通过现金、微信转账、银行转账等方式,累计向林某鑫支付项目垫资款3.3万元。
为彻底打消陈某旭疑虑、巩固骗局,林某鑫利用自身工作便利,伪造“某小学项目土地、青苗及附着物补偿费清册”并加盖文昌市文城镇政府公章,随后拍摄照片发送给陈某旭,制造项目真实有效的假象。
2025年1月15日起,陈某旭多次向林某鑫询问项目进度、催要回款。林某鑫均以各种理由推托,后期更是直接拒绝联系。意识到被骗后,陈某旭向公安机关报警。
法院认为,林某鑫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共计3.3万元,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应予依法惩处,遂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