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舒耀剑 通讯员陈雯睿)近日,定安法院居丁法庭联合龙湖镇综治中心,成功调解一起钻井服务引发的纠纷。
李某称通过网络平台结识黄某,双方口头达成钻井协议。随后,张某找到李某,称黄某找到其4人施工。张某等4人累计钻井231米,后因自有设备无法继续施工,便向李某索要钻井费用。此时,李某才得知双方钻井费用约定不一致,且双方无法联系上黄某核实情况。李某不满张某等人在村内散布其拖欠钻井费的言论,认为自身名誉受损,双方矛盾持续激化并报警。
派出所初步调解未果后,将纠纷移送龙湖镇综治中心处置。该中心联动居丁法庭包点法官启动“法庭+综治中心”联动调解机制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现场,双方当事人情绪对立、各执一词。调解过程中,法官采取“背对背疏导、面对面协商”的方式,逐层化解双方心结、消除对立情绪。法官结合同类钻井纠纷的审判实践,向双方普及钻井工程不含出水保障的市场合理定价,并根据231米实际施工工程量核算劳务费用。针对李某最为关心的名誉受损问题,法官提议由张某等人及时消除不实言论造成的不良影响,化解李某心中的芥蒂。
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最终放下对立情绪,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李某一次性向张某等人支付钻井施工费用8000元;张某等人当场出具书面澄清声明,主动消除对李某的不良社会影响,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