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李传敏 通讯员陈奕超)5月10日,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王某某、林某、邝某某、李某某、曾某某、何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为充分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此次庭审通知了肖某某、胡某某等26名被害人参加案件审理全过程。
琼中检察院起诉指控:2024年12月至2025年4月,同案犯谢某某(另案处理)通过短期承包或支付承包合同定金的方式承包槟榔园,然后以长期转包或一地多包的方式,使用伪造的身份证、林权证,并指使被告人王某某、林某、邝某某、李某某、曾某某、何某某等人假冒槟榔园园主、中介身份,以将槟榔园进行转包的方式实施诈骗。该团伙先后在琼中、东方市等地实施诈骗,涉案地块6处,涉及诈骗犯罪12起,涉案钱款数额特别巨大。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王某某、林某、邝某某、李某某、曾某某、何某某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因该案案情重大复杂,琼中法院将择期进行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