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王季 通讯员周勇 李畅希)近日,澄迈县人民法院乡村振兴工作队联合桥头镇驻点工作组、村委会,化解一起因牲畜啃食农作物引发的邻里纠纷,通过法理与情理相结合的调解方式,促使双方握手言和,有效避免小矛盾升级激化。
据了解,村民阿明(化名)与阿亮(化名)系邻里关系。此前,阿明饲养的羊不慎闯入阿亮的种植园啃食了园内种植的南瓜、玉米。双方因此发生激烈争执,口角冲突不断,险些引发肢体矛盾,邻里关系陷入僵局。事发后,桥头镇驻点工作组、村委会联合澄迈法院驻村工作队介入处置。工作人员现场查看农作物损毁情况,固定相关事实,并组织双方到村委会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初期,双方相持不下。阿亮要求阿明赔偿农作物损失1000元,阿明认为并非自己故意放任羊群损毁作物,觉得索赔金额过高拒绝赔偿。针对这一情况,法院驻村干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向双方释法明理,明确动物饲养人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财产损害的,应当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无论饲养人是否存在主观过错,都需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工作人员结合当下农作物市场售价、实际损毁面积,测算合理赔偿金额,劝导双方以和为贵,邻里之间应互谅互让、和睦相处。经过工作人员反复沟通疏导,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阿明当场向阿亮支付600元赔偿款,双方握手言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