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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过多起因机动车违法导致事故产生的纠纷案件的海南昌宇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瑾表示,驾驶机动车随意变道、蛇形走位的不文明驾驶行为,看似是驾驶人的一时疏忽,实则是规则意识淡薄、侥幸心理作祟、文明驾驶素养缺失的集中体现。
刘瑾认为,道路车流量激增、部分路段交通标识设置不够清晰等客观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违法变道行为的发生。交通文明的养成,不仅需要交警部门持续加大执法整治力度,形成长效监管震慑,更需要每一位交通参与者从自身做起。
据了解,目前,海南省公安厅交管总队持续开展机动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海南交警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时务必牢记“一灯、二镜、三方向”安全变道准则,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文明驾“道”提示
文昌市公安局潭牛派出所民警吴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