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版)只要因闯红灯引发碰撞事故,骑行者通常会被判定承担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若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电动自行车的安全防护能力极弱,一旦与机动车发生碰撞,骑行者往往是最大受害者,轻则受伤,重则失去生命。法律不会因“非机动车弱势”而偏袒,违法者要承担相应责任。
文明驾“道”提示:
海口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民警林思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对电动自行车闯红灯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海南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三条第1项,可处以警告或50元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