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李传敏)近日,某村村民及代理律师将一面锦旗送到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工作人员手中。
此次行政争议源于某村8位村民对辖区及邻村村委会征地土地补偿款分配不服,经多次起诉、复议等。法院一审明确土地补偿款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村民请求支付土地补偿款未获法院支持,之后村民要求政府多部门履职并对履职情况不服提起复议。
琼中行政复议办受理后,迅速启动实质化解争议工作机制。经了解,被征收土地由两个村委会共同管理,补偿款已打入村委会账户,村民仅拿到青苗补偿。其中一个村委会经村民大会表决,同意按比例分配,但另一个村委会未通过,且前者误算表决人数,导致村民未被安置。
琼中行政复议办坚持“调审结合、以案释法”,多次组织相关部门会商,并联合乡镇政府,与村民、两村委会反复沟通。既讲法理,也讲情理,把政策规定说清楚。最终,在乡镇政府配合下,村民与辖区村委会达成一致:按原表决结果支付安置补偿款。村民自愿撤回复议申请,系列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安置款也顺利发给村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