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舒耀剑)近日,定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烟花爆竹领域日常安全执法巡查工作中查获一起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案件。
据了解,4月8日,执法人员按照既定巡查计划对辖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开展安全排查,在对定安县龙河镇某宿舍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场所疑似存放大量烟花爆竹。执法人员立即按照执法规范,做好现场安全警戒,疏散周边无关人员,防止安全事故发生,随后对该场所进行全面检查。
经查,该场所经营者为陈某任(男),其在未依法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购进大量烟花爆竹,擅自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且将烟花爆竹违规存放在居民区宿舍内。该宿舍周边人员密集,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该行为极易引发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严重威胁周边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针对该违法事实,执法人员当场向陈某任宣讲《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告知其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危害性及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当场依法对涉案的419件烟花爆竹进行扣押,并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据了解,该局将严格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该起非法经营案件作出行政处罚,以维护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