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陈敏)临高男子郑某声称缴纳一定费用就可以“驾考包过”,骗取2名被害人3.5万元。近日,临高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郑某有期徒刑1年8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据了解,2022年7月,郑某向张某谎称可以帮其通过机动车驾驶证考试。张某听信后,通过微信向郑某转账1万元。之后,郑某谎称收取驾考考试费用,再次从张某处骗取6000元。郑某将钱款用于网络赌博、个人挥霍。
2024年7月,郑某谎称可以帮助王某某在无需其本人实际参加的情况下通过机动车驾驶证考试。王某某分3次通过微信向郑某总计转账1.9万元。郑某收到钱款后用于网络赌博、个人挥霍。
案发后,郑某于2025年5月7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其到案后,将所骗钱款全部退赔给张某等人并取得谅解。另查明,郑某家属在庭前代其预交罚金3000元。
临高法院认为,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3.5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