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王巍 通讯员黄业显 蔡莉)近日,海口市龙华区法院新坡法庭将审判庭搬到辖区一村民的家中,巡回审理一起离婚纠纷,促成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
据了解,男子吴某与女子王某于2011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两个儿子,均未成年。婚后,双方因家庭琐事频繁争吵,矛盾不断升级。2023年,在一次激烈争吵后,王某一气之下离家出走。此后,吴某多次联系王某,希望她能回归家庭,共同照顾两个未成年的孩子。但王某始终拒绝。
面对这段名存实亡、无法挽回的婚姻,吴某满是无奈。今年3月,吴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龙华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离婚。
考虑到该案属于家事纠纷,且当事人因要照料家中孩子,无法长时间离开,同时务工时间也受到案件审理的影响,为避免当事人来回奔波、减轻其诉讼负担,承办法官决定将庭审现场搬到当事人家中。
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的陈述与诉求,全面深入了解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发展、矛盾产生的根源以及目前的生活状况。为了缓解双方的对立情绪,承办法官以拉家常的方式与当事人交流,引导双方放下成见、珍惜曾经的夫妻情分。
在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两位当事人逐渐打开心扉,原本紧绷的情绪也趋于平和。最终,双方当事人均认识到感情确已破裂,同意离婚,并就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抚养费负担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当场签署了调解协议。
这起原本可能充满火药味的离婚纠纷,在巡回审判的温情调解下得以圆满化解。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还敏锐地发现了一个重要问题:吴某与王某的次子(13周岁)并未上学。经进一步了解得知,原来是吴某与王某疏忽大意,错过了其次子的中学报名时间。针对这一情况,承办法官对吴某与王某未尽到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抚养义务进行了严肃批评,并向他们发出家庭教育督促令,明确要求两人务必于今年9月按时为次子报名入学,切实保障孩子受教育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