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黄君)3月30日,海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发布一则事故案例。
3月29日22时16分许,海三高速公路南往北方向17公里路段发生一起多车追尾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交管部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交通疏导、人员救助、现场勘查及清障恢复通行等工作,目前现场已处置完毕,道路通行恢复正常。
经现场勘查和初步调查,该事故系当事人张某林驾驶重型厢式货车行驶中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且未采取刹车措施,追尾碰撞前方缓慢通行的小型车辆所致。事故造成包括肇事车辆在内的11辆车不同程度受损,6名涉事人员受轻微伤,均已送医检查,身体均无大碍。
事故发生后,工作人员已对涉事的11名车辆驾驶员全部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检测结果均为0mg/100ml,已排除酒驾因素。
目前,相关善后处置及事故责任认定工作正依法依规有序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