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王巍 通讯员谢春梅)3月26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孙笑梅法官团队专程前往一案件被告住所,开展涉未成年人同居关系抚养纠纷案件判后回访工作,核查裁判履行情况,细致了解未成年子女生活、监护现状,以严谨司法举措、温情司法关怀,切实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据介绍,该案为一起同居关系抚养纠纷,王佳(化名)(孩子母亲)与被告陈庚(化名)未登记结婚,双方曾订立婚约,后因感情纠纷解除婚约。双方共同生育一儿一女,目前儿子由王佳抚养,5岁的女儿由陈庚独自抚养。王佳认为,陈庚存在不当交往行为,可能对女儿的身心健康成长产生不良影响,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女儿的抚养权。
龙华区法院受理案件后,严格秉持“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全面核查案件事实,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陈述及意见,依法组织庭审。庭审过程中,王佳申请陈庚的前女友出庭作证,证人当庭陈述,认可陈庚在情感方面存在不当行为,但明确表示,陈庚对女儿悉心照料、关爱有加,从未实施恐吓、暴力等伤害未成年人的行为,能够切实履行对女儿的日常照料责任。
庭审期间,承办法官立足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目标,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试图通过协商方式妥善化解抚养权争议,减少案件对未成年人的影响。但双方分歧过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陈庚坚决不同意放弃女儿抚养权,担心调解后无法正常行使探视权。法院综合考量未成年子女的实际成长环境、生活习惯,结合双方抚养能力、监护态度及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依法驳回王佳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审理过程中,法院查明陈庚曾对其他案外人存在不当言行,考虑到该行为可能对未成年人成长产生潜在危害,依法对陈庚进行训诫,督促其深刻反思自身行为、及时整改,切实履行监护职责,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为核查裁判履行情况,切实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3月26日,法官专程前往陈庚住所,开展判后回访工作。
回访现场,5岁的孩子情绪稳定,主动领着法官一行参观自己的房间,展示个人物品及绘画作品。面对法官的询问,孩子积极回应,主动依偎在父亲身边,其生活状态平稳有序,能感受到充分的关爱与照顾。陈庚在回访笔录中郑重作出承诺,将严格遵守法院训诫要求,深刻认识自身行为不足,自觉规范自身言行,摒弃不当行为,切实履行监护责任,以耐心与陪伴为孩子营造安稳、健康、温暖的成长环境,全力守护孩子身心健康、快乐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