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陈太东 通讯员陈雨露)近日,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将法庭“搬”进九所镇九所村委会,就地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行政案件。
该案源于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引发的行政争议。陈某的家庭承包11.425亩土地。2025年6月5日,因家庭内部承包权益分配及赡养问题,陈某向某镇政府邮寄《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申请书》。镇政府于6月7日签收后,超过60日未作出任何答复,构成行政不作为。随后,陈某向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县政府虽受理并办理了延期审理,但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实际送达时间超出法定期限。无奈之下,陈某将某镇政府及县政府诉至法院,请求确认镇政府不作为违法、判令其限期答复,并撤销县政府超期作出的复议决定。
考虑到陈某年事已高、出行不便,且案件涉及农村土地承包、基层依法行政、老年人权益保障等问题,乐东法院决定将庭审地点设在纠纷发生地的村委会,既能减轻当事人的奔波之苦,也方便当地村民旁听监督。
庭审现场,合议庭重点围绕“镇政府是否依法履行答复职责”“县政府行政复议程序是否合法”两大焦点,全面审查被诉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程序合规性和法律适用准确性。
庭审间隙,承办法官结合案件实际,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现场旁听的村民普法,讲解了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引导群众遇到纠纷时依法维权、理性表达诉求,同时督促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