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蒙职宇 通讯员黄略展)3月2日,屯昌县人民法院法治副校长走进中小学校园,开展春季学期的法治宣讲教育,为学生们讲好“开学第一课”。
当日,屯昌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再燕以法治副校长身份参加屯昌县红旗中学开学典礼,并为全校师生讲授专题法治教育课。授课中,王再燕紧扣未成年人保护核心,从形成“护苗”社会合力、形成“护苗”校园合力、形成“护苗”学校与家长合力三个方面进行了交流,以法院坚决打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犯罪为案例,讲解“护苗”“助苗”担当,筑牢保护未成年人屏障。
在县城向阳中心小学(三区),屯昌法院刑庭法官助理、法治副校长莫小娜走进校园,在开学典礼上为师生讲授春季开学法治第一课。结合小学生身心特点讲解法律知识,重点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剖析校园欺凌、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的法律后果,引导学生敬畏法律、明辨是非,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结合春季安全风险特点,围绕防溺水、用电安全、交通安全三大重点开展安全教育,详细讲解防溺水“六不准”、用电规范、交通出行规则及人际交往安全常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