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马宏新 通讯员刘石鼎)近日,儋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收到一公司负责人送来的锦旗,以此对执法人员在该公司整改过程中给予的公正指导与高效服务表示衷心感谢。
据了解,该公司在新州至长坡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设置电杆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依法可处以罚款。但经深入调查发现,该公司属首次违法,且主观无故意。案发后,其立即停工,态度端正,整改意愿强烈。该局执法人员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在指出其违法性质的同时,主动提供合规指导,明确整改路径。该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前顺利完成行政许可补办,所有整改一步到位。
由于全过程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该情形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关于初次违法可不予处罚的规定,也契合我省交通运输领域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的具体适用条件。综合考量其情节轻微、整改迅速彻底、社会危害性小等因素,该局依法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