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 黄君
春节临近,年味正浓,烟花爆竹本是增添节日氛围的载体,却因少数人贪图私利、心存侥幸,变成了威胁公共安全的“隐形炸弹”。近日,记者了解到,海口市公安局聚焦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连续破获多起典型案件,以“零容忍”态度筑牢安全防线。
案例:两男子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被拘
前不久,海口市公安局三江派出所联合应急、交通等部门,在辖区重点路段开展烟花爆竹领域安全巡查。一辆外形普通的厢式货车驶入执法人员视线。该车行驶轨迹可疑,驾驶员面对检查神色慌张、言辞闪烁,始终不愿打开车厢。
民警依法责令其开箱检查。当车门打开的瞬间,一股浓烈的火药味扑面而来,车厢内被各类烟花爆竹塞满。
经查,谭某某、左某某二人在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未使用专用危险品运输车辆的情况下,将大量烟花爆竹装载于普通货车上路。
最终,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谭某某、左某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全部非法烟花爆竹被当场收缴。
三江派出所民警覃瑞玮介绍,烟花爆竹属于一级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输环节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和安全标准,普通货车运输无异于驾驶“移动火药库”,一旦发生意外,不仅两人性命难保,沿途车辆、行人、建筑都将面临危险。
整治:海口警方严打涉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烟花爆竹作为典型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其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均须取得相关部门审批许可。未取得许可证而擅自从事相关活动,即构成违法行为,公安机关有权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海口市公安局滨海派出所民警沈英骏介绍,除了非法运输、销售、储存烟花爆竹,在禁燃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涉嫌违法违规,更有多重安全隐患。
非法运输环节风险突出,非法销售、储存同样隐患重重。沈英骏表示:“非法销售点多为无证经营的小摊贩、小卖部,有些不良商家甚至会售卖不合格烟花爆竹,存在药量超标、引信过短等问题,燃放时极易引发意外。而非法储存点则多藏匿于居民楼等人员密集区域,无任何消防防护设施,烟花爆竹长期堆积易因受热发生自燃或爆炸,直接威胁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说法: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可被追刑责
“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绝非简单的行政违法。”海南昌宇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若涉案数量较大、情节严重,还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物罪,一旦构成犯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面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严厉处罚。
“在禁燃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也会依据相关法规受到处罚,引发火灾、人员伤亡的,还需承担民事赔偿乃至刑事责任。”刘瑾说。
据统计,自2025年10月以来,海口市公安局共查处非法运输、储存和销售烟花爆竹案件17起,其中非法运输案件3起、非法储存案件9起、非法销售案件5起,刑事拘留4人,行政拘留17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