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崔晓慧 通讯员吴如君)近日,司法部印发了《关于通报表扬“公证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在“公证提质增效三年行动”中履职尽责、实绩显著的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激励全国公证行业汲取榜样力量,凝聚全系统锐意进取、担当实干的奋进合力。其中,海南省4个集体、7名个人获“公证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表现突出集体、表现突出个人荣誉称号。
此次我省获表扬的突出集体分别为海口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三亚市凤凰公证处、陵水黎族自治县公证处、琼海市公证处;获表扬的突出个人分别为海南省公证协会办公室主任吴如君、三亚市公证处副主任何凤菊、文昌市公证处公证员肖春华、万宁市公证处主任陈国强、海口市椰城公证处公证员余海燕、海口市南海公证处公证员王彦、东方市公证处公证员郑常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