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李传敏 通讯员锁琦 宋振贤)9月25日,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海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这一荣誉,是对该院将法院工作深度融合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肯定。
琼中法院通过司法创新服务民族地区发展,激活民族团结内生动力,形成可复制的“司法+民族”融合模式,为海南自贸港建设注入法治新动能。
在审判执行领域,琼中法院大力推行“巡回审判”机制,将法庭“开”进黎村苗寨,“搬”到百姓家门口,近距离保障群众的司法公平。今年以来,该院已开展巡回审判303场,覆盖偏远村寨。服务乡村振兴方面,琼中法院紧扣地方发展大局,推动涉乡村振兴资金案件化解和土地“三过”问题整治。截至目前,该院执行到位涉乡村振兴资金1864.19万元,促成土地整改合同339件,涉及面积5.66万亩,年增租金约267.99万元,有力维护了村集体和村民利益,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益的双赢。同时,该院将法治元素融入基层治理,深化诉源治理,帮助民族地区构建“无讼村居”,如在湾岭镇中朗村等3个黎族聚居区设立示范点,以司法实践反哺群众需求,打造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民俗文化与司法融合成为琼中法院的特色亮点。该院依托基层法庭前沿阵地,着力培养“双语法官”,满足群众多元司法服务需求。特别是针对婚姻家庭纠纷,该院在湾岭人民法庭建立全省首个民族婚姻家庭教育学堂,邀请“五老”人员担任调解员。学堂成立以来,已为348人次提供教育服务。法治宣传教育方面,琼中法院实施“抓早抓小”策略,多渠道开展普法活动。一方面,琼中法院通过“巡回审判+普法宣传”模式,深入乡镇、社区(村)举办涉土地承包、婚姻家庭等法律法规宣讲,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方”的社会效应。另一方面,琼中法院针对未成年人量身定制“开学第一课+法庭开放日”活动,以旁听庭审、模拟法庭等形式,面向5900余名学生开展26场次法治宣传,让法治种子在青少年心中生根发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