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董林)9月9日,近日,东方市司法局大田司法所经过多轮调解,成功化解一起持续3个月的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据了解,6月5日,大田镇抱板村村民符某某向大田司法所申请调解,称其与唐某某因土地租赁合同产生争议。接到申请后,该司法所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核实情况,并组织双方开展首轮调解。
经了解,符某某将土地出租给唐某某,双方签订了为期3年的租赁合同,唐某某已先后支付8.6万元押金。后因唐某某经济困难,无法继续支付租金,遂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符某某返还全部押金;而符某某认为自己是守约方,不应退还押金。双方情绪对立、互不相让。
为打破僵局,调解员在充分听取诉求、查阅合同条款后,结合相关法律规定释法析理,并创新提出“引入第三方投资者承接原合同”的解决方案,双方均表示认可。调解暂停期间,唐某某先后联系三批投资者尝试“出手”,但均以失败告终。
经过调解员3个月的持续跟进与协调,终于有投资者愿意代替唐某某履行原合同义务,并对唐某某给予适当经济补偿。调解员立即组织符某某、唐某某及新投资者三方开展现场调解,最终三方达成一致,重新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原合同作废。这起持续3个月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