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杨春梅 通讯员万芬 王烁)9月2日,五指山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行政协议纠纷案件。庭审当日,邀请行政机关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增强了行政机关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据悉,该案系因工程款争议引发行政纠纷。某公司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五指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以下简称市资规局)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及相应利息。
法官经研究发现,该案案情较为简单,核心问题是工程款支付期限,且双方均有化解纠纷的意愿。为避免浪费司法资源与双方当事人精力,法院通过“庭前研判+化解”的方式为纠纷解决铺路,在开庭前组织双方进行预调解。
法官一方面向原告释明相关行政法律规定及诉讼风险,引导其理性主张权利;另一方面与市资规局沟通,说明及时支付工程款对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维护营商环境的重要性,推动行政机关积极履行协议义务。通过多轮沟通,双方对争议问题的认知逐渐清晰,虽尚存在小部分争议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但为当庭化解奠定了良好基础。
为进一步增强行政机关法治意识,提升行政机关执法水平,助推法治政府建设,9月2日,五指山市法院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于庭审当日邀请各行政机关国家工作人员旁听该行政案件庭审。庭审现场,承办法官结合庭前调解情况,围绕案件核心争议,组织双方再次展开深入协商。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充分表达意见,就工程款结算金额、支付期限等关键问题达成共识。最终,原告、被告庭审当日签订调解协议,纠纷高效快速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