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陈敏)孩子入学是每个家长的心头大事。澄迈男子黄某飞抓住家长望子成龙的心理骗取钱财。近日,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黄某飞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黄某飞今年31岁,是一无业游民。2022年8月,黄某飞打起歪主意,以帮孩子就读名校为由收取“办事费”。他虚构有能力帮助王某亲戚的孩子进入海口市中心幼儿园读书,以收取对方2万元。拿到钱后,他就去了云南,不再理会被害人。实际上,黄某飞收到钱后,并未帮忙办理入学事宜,而是用于支付其家庭生活开销。
2024年9月1日,黄某飞被公安机关抓获。案发后,他赔偿被害人2万元并取得谅解。
公诉机关认为,黄某飞犯诈骗罪,具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从宽处罚。法院经审理,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证据、罪名予以确认,遂作出以上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