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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15日 星期五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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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前妻挑拨孩子影响家庭生活

  能申请取消她的探望权吗?

  乐东林先生咨询:我和前妻离婚后,两个儿子的抚养权归我。如今我已再婚,现任妻子对两个孩子很好。然而,前妻总挑拨孩子和我现任妻子的关系。我多次劝告无效。前妻的行为,严重影响了我的家庭生活。请问,我可以申请取消前妻的探望权吗?

  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恢复探望。

  如果你前妻的行为不利于两个孩子的身心健康,你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依法中止她的探望。

  网上租的房子居住体验差

  能否要求退房或免费换房?

  海口吴先生咨询:我通过某长租公寓平台与人合租房子,但新来的室友晚上非常吵闹,还不及时处理垃圾,严重影响我的居住体验。我想退房,平台却要求我支付违约金。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可以要求平台退房或免费换房吗?

  解答:你可查阅租房时和中介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中,有无关于退租条款的约定,明确是否有无责解除合约的可能。

  你可以向中介公司反馈合租室友影响你正常休息的问题,要求中介公司出面予以解决。如中介公司拒绝解决,或经协调无任何效果,室友仍严重影响你的正常休息,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话,你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解除合同”的规定,通过与中介公司协商解除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当事人可解除合同。

  因中介公司无法为你提供满足居住条件的住房,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你可据此要求解除合同。

  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

  能要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吗?

  三亚王女士咨询:10年前,我表姐与吴某登记结婚,婚后先后生育两个孩子。近年来,随着我表姐失业、身体多病以及日常生活开支的不断增大,吴某先后两次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我表姐虽然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但又对离婚后的经济保障深感担忧。请问,如果离婚的话,我表姐能要求吴某给予一定数额的经济帮助吗?

  解答:根你表姐有权要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经济帮助制度目的在于保障离婚时生活困难一方的基本生存权益。因此,在适用时具有严格限制,一是离婚经济帮助只限于离婚时,如果一方离婚后出现了经济困难的情形,比如患病无力医治的,就不属于离婚经济帮助的范围。二是离婚时一方生活确有困难。三是提供经济帮助的一方必须有负担能力,如果没有帮助能力的,法律也不强制履行该项义务。

  劳务派遣电工作业引发火灾

  造成财物损失应由谁赔偿?

  白沙周先生咨询:蔡某是经某劳务公司派遣到我们商场的电工,其工作任务是负责检测和维修商场的照明设备。不久前,蔡某在维修照明设备时引发火灾,造成商场部分租户的货物受损。消防部门经调查后认定,火灾是因为蔡某违规操作造成的,并查明蔡某无电工资质。请问,此次火灾中租户们的损失应由谁赔偿?

  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此,蔡某在为商场工作期间造成租户的财物受损,商场无疑要担责。同时,蔡某无相应的电工资质,说明劳务派遣公司在选派员工方面存在明显过错,因此应当与商场共同承担侵权责任,其中劳务派遣公司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程度相当的赔偿责任。

  (记者李成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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