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陈太东 通讯员羊红姑)近日,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成功调撤一起非诉执行行政处罚案件,以司法温度护航营商环境。
2024年10月10日,乐东综合行政执法局在例行巡查中发现,某旅游客运公司存在违反《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重大违规运营行为,扰乱市场秩序并危及乘客安全。乐东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处以罚款2万元。
收到处罚决定书后,该公司以处罚过重、经营困难为由,向乐东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开庭当日,该公司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依法裁定按撤诉处理。撤诉后,该公司仍未履行处罚决定。今年3月21日,乐东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审查阶段。乐东法院经严格审查,确认乐东综合行政执法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依法应予执行。承办法官在细致梳理案卷时,发现该公司虽存在违法事实,但属首次违规,情节相对较轻。若简单采取强制措施,虽能实现罚没,但可能对这家企业造成一定程度打击,不利于矛盾根本化解。
法官将调解作为突破口,联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某,引导其认清违法性及处罚的合理性,并积极与乐东综合行政执法局沟通协调。经过多轮调解,最终该公司主动缴纳本金罚款1万元,乐东综合行政执法局同意免除加处罚款(滞纳金)1万元。协议即时履行完毕,行政争议得以实质性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