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91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帮教中,无一人实施新犯罪活动,其中有9人考入大专院校或重新入学、12人顺利就业;2021年,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2023年,办理的一件陈某某司法救助案获评海南省第一批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优秀案例;提前介入办理的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护苗”典型案例。
这是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护苗专项行动中的一组成绩数据。
在开展护苗专项行动中,白沙检察院充分运用“四大检察”职能,聚焦法律监督,既将谦抑宽容的司法理念贯穿办案整个过程,又将治罪与治理相融合,从打击犯罪、保护救助、法治宣传等多方面发力,刚柔相济地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织密“幼苗”防护网,全方位守护未成年人,让孩子们在法治的阳光下健康成长。
重拳出击,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的态度,以雷霆手段坚决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行为,从严从快从重处罚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是白沙检察院开展护苗专项行动的有力抓手。
未成年人小美(化名)身体出现异常变化时,她的父母心都碎了。这个本该在校园里无忧无虑的女孩,被28岁的符某某诱骗侵害。
2023年6月,白沙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主任黄艳面对该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带领团队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取证;案件移送起诉后,办案检察官快审快诉,凭借充实的证据,主张法院以强奸罪判处符某某10年有期徒刑。法院最终全部支持检察机关诉求。
这起案件成为白沙检察院护苗专项行动中,从快从重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典型案例。该案的办结,有力地震慑了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公租房违规转租,不但对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构成潜在威胁,同时也损害了公租房登记轮候人使用该公共资源的权利。为有效遏制公租房违规转租的乱象,实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检察预防和未成年人保护目的,白沙检察院依法向2家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从源头上压缩违法犯罪空间,实现治罪与治理并重的效果。
多元救助,扶助“幼苗”向阳长
2023年3月16日上午,白沙检察院召开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专题会。会上,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典山就如何发挥好检察职能,贯彻落实《海南省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方案》的工作,全面推进护苗专项行动时表示,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意识,牢固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将涉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贯穿到检察办案各环节、全过程,实现未检部门与各业务部门之间在涉未成年人检察业务中的有效对接,打破各业务部门之间的壁垒,形成了“信息互通、协同办理”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格局。
在打击违法犯罪,强化未成年人保护的同时,该院还加大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救助力度,对遭受犯罪侵害而陷入经济困境的被害人,利用“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的多元化救助方式,帮助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摆脱困境。
小陈(化名)是一名未成年被害人,在遭受侵害后身心受到极大伤害,家庭也因案件陷入困境。检察院在办理案件时,了解到小陈的情况后,第一时间为他申请了司法救助金,缓解了家庭的经济压力。同时,还联合妇联、民政等部门为小陈提供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多元化的救助服务,帮助他走出心理阴影,重新找回生活的信心。
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白沙检察院时刻关注未成年被害人的权益保护和救助工作。一旦发现符合申请司法救助金条件的未成年被害人,立即启动救助程序,实现救助线索内部互移、共同研判,同步开展司法救助工作。
双向保护,谦抑宽容促新生
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坚持少捕审慎、宽容不纵容原则,对屡教不改、影响恶劣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是该院在护苗专项行动中的举措创新。
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时,该院检察官发现涉罪未成年人小张(化名)自幼父母离异,跟随父亲生活,而其父亲忙于工作对他关心较少,导致他在成长过程中缺乏关爱和正确引导。
检察官了解情况后,一方面委托专业的社工组织对小张进行跟踪帮教,制定个性化的帮教方案,定期与小张沟通交流,帮助他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法治观念;另一方面,对小张的父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督促他们履行监护职责,关心孩子的成长。在检察官和社工的共同努力下,小张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改正,最终重新回归校园,开启了新的生活。
在开展护苗专项行动中,该院将谦抑宽容的司法理念贯穿办案始终,秉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宽容不纵容、厚爱不溺爱,把握好涉案未成年人的入罪关、羁押关、起诉关;为预防未成年人不批捕后再次犯罪,委托司法部门的社工对不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跟踪帮教;同时,坚持因人施策,通过心理测评、社会调查,在评估其性格特点、犯罪原因、心理状况、悔罪意识等内容的基础上,量身定制帮教方案,实行个性化帮教;对未成年被害人因犯罪侵害造成的心理创伤,积极引入专业力量开展危机干预、心理疏导,疗愈心理创伤,为“迷途”孩子校正了人生航向。
法治宣传,构筑护苗防线
“走出去+请进来”的宣传模式是白沙检察院的创新举措。
为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白沙检察院以让学生到检察院沉浸式体验,零距离了解检察职能;10名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精心准备法治课程,将护苗知识带进校园等方式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法治宣传活动,“从里到外”构筑“护苗”防线。
2023年5月31日上午,白沙检察院“检爱同行,共护花开”检察开放日活动迎来了一批特殊访客。35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育工作者及师生家长代表在检察干警引导下,参观了未成年人检察“一站式”办案区、12309检察服务中心和未成年人特殊预防法治教育基地。
2024年6月14日,白沙检察院在南开乡中心学校开展了“拒绝药物滥用,检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检察官黄艳和检察官助理许为圣通过生动有趣的讲解、互动问答等形式,将原本晦涩难懂的法律知识以通俗易懂的方式传授给同学们,并发放了多份防范药物滥用安全手册,叮嘱学生们要与家长一起学习,增强安全意识。此外,检察院还走进乡村,开展“预防性侵害”主题法治宣讲,针对农村家庭防护短板,普及防性侵知识及强制报告制度,通过播放宣传视频、结合真实案例、互动答疑等方式,为乡村未成年人筑牢法治防线。
自开展护苗专项行动以来,检察官共进入校园开展法治宣传40余次,结合办案向不履行监护职责的家长开展法治宣传29人次,以实际行动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尊法、守法、知法、用法。
凝聚合力,织密护苗安全网
护苗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白沙检察院检察官廖梦发现一个令人担忧的现象:为方便沟通,该县几乎每所学校的班级都建立了家长微信群。教师在收集学生家庭信息时,经常制作含有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家庭住址、是否为留守儿童、父母婚姻状况等等敏感信息的表格,并直接分享在班级群内让家长核对。
白沙检察院立即向该县教育局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其督促学校在收集或处理学生信息时,禁止在班级微信群中使用共享文档等群成员均可见的方式收集敏感信息。县教育局收到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整改。
该院与县公安局会签《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工作的规定》,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确保证据收集合法、全面,并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加强监督,同时,构建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办案规律的专门工作场所,会同公安机关实现对未成年被害人一次询问、取证,减少“二次”伤害。
督促监护令制度成为解决监护缺位问题的利器。
检察官工作中发现涉未成年人案件中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时,有针对性地督促、引导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对因监护人怠于履行监护或者履行监护不到位导致未成年人被侵害的,向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提高监护意识。
在开展护苗专项行动中,白沙检察院积极发挥四大检察职能,常态化组织召开联席会议,每个季度与各部门、各帮扶联系人共同商讨解决护苗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上级部署的各项护苗工作准确贯彻,有序推进。同时,联合妇联、教育、公安等相关部门,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织密护苗安全防护网,共同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系列扎实的工作举措为未成年人撑起了一片法治的蓝天,让每一个孩子在法治的蓝天下安全、健康成长。
(马业彪 宋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