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杨晓晖)7月30日,记者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获悉,因擅自改装电动自行车坐垫,海口美兰加逸伦电动车行、海南众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美兰区青年路分公司被罚。
据了解,6月18日,在查处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活动中,美兰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海南众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美兰区青年路分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分公司涉嫌擅自改装电动自行车坐垫的行为。对此,执法人员进行立案调查。经查,2月12日,该公司从无锡市苏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嘉迪新能源车业有限公司购进“捷羚”牌电动自行车7辆,货值共计3493元。车辆购进后尚未售出,当事人就擅自拆除电动自行车的坐垫,并进行改装加长。
同天,执法人员在开展专项检查的过程中,发现海口美兰加逸伦电动车行涉嫌擅自改装电动自行车坐垫。经查,6月10日,该车行分别从广东雅迪机车有限公司和浙江雅迪机车有限公司购进“雅迪”牌电动自行车4辆,用于销售,共计7464元。车辆购进后尚未售出,当事人就擅自拆除电动自行车的坐垫并进行改装加长。
根据《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美兰分局责令上述2名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并分别作出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