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王巍 通讯员王业坤)近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龙泉法庭当庭化解一起因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引发的离婚纠纷,并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协助监督通知书》《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两书一令”,为未成年子女权益构建起坚实的保障网络。
原告、被告因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产生分歧并诉至法院,被告曾电话表示同意离婚,但要等待患病的孩子病情稳定。承办团队组织双方到庭,初步了解到二人在孩子抚养理念、日常生活相处等方面存在矛盾,但在保障子女权益上有着共同基础,存在调解的可能,需搭建双方沟通交流的平台。
基于此,龙泉法庭由审判员与2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审判工作中依靠群众、联系群众的作用,提升纠纷化解实效。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充分保障原告、被告的发言权,结合纠纷特点与当事人实际情况,耐心听取双方多轮辩论。当双方言辞激烈时,人民陪审员一方面对男方予以适当劝导,另一方面又对女方进行必要开解,并根据庭审进展实时合议。合议庭一致认为,原告、被告在保障子女权益方面有共同意愿,可以从促进子女健康成长角度推动纠纷化解。最终,在合议庭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就抚养费、探望权、共同财产等离婚事宜,在共同保障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下依法达成一致。
案件调解后,合议庭复盘时提出,要持续关注父母及子女状况,确保原告、被告双方切实履行保障子女权益的义务。对此,承办团队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规定,结合审判执行经验与司法为民原则,推出“两书一令”实践措施:向原告、被告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以平和恳切的语言明确其对未成年人应尽的道德义务、伦理要求和法律责任;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双方履行法定义务并告知相关法律后果;向未成年子女所在地妇联、派出所、居委会发出《协助监督通知书》,要求上述单位在保护个人隐私和审判秘密的前提下,协助监督双方履行法律法规及调解协议确定的义务。
在该案中,合议庭成员全程参与调解,不仅注重婚姻关系的法律处置,更聚焦未成年子女的情感需求与成长环境,实现案结事了的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