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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成效初显

——着力打造法律服务“便利店”、信访诉求“直通车”、矛盾纠纷“终点站”
  乐东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韵调研指导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建设工作。

  乐东综治中心常驻单位工作人员接待诉求群众。

  群众诉求得到调解后在乐东综治中心签订司法确认书。

  乐东综治中心工作人员接待来访群众。

  乐东黎族自治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以下简称乐东综治中心)于今年6月6日开始实体化运行,已实现“有牌子、有场所、有力量、有机制、有效果”的“五有”目标,确保群众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着力打造法律服务“便利店”、信访诉求“直通车”、矛盾纠纷“终点站”。

  乐东综治中心重新选址进行装修和购置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办公桌椅等设备设施,设立引导受理区和矛盾纠纷调处、指挥调度、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公共法律服务、心理咨询、民政服务等功能区,制定乐东综治中心入驻部门工作职责、矛盾纠纷受理流程、轮驻部门值班制度、入驻人员管理机制、研判预警机制、协调调度机制、督办问责机制、首接首办机制、分类处置机制。在人员与部门配置上,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信访局、人社局等为常驻单位,生态环境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轮驻,其他涉及事项部门随驻,确保全方位、高效能解决群众诉求。

  自实体化运行以来,乐东综治中心优势显著,群众解决矛盾纠纷无需费用,且能就近办理,真正实现“只进一扇门,少跑路”。依托专业力量依法调解,保障法律服务质量,调解过程不伤和气,加之多部门联动服务,有效缩短矛盾化解时长。目前,已累计登记受理30起矛盾纠纷,其中办结27起、正在办理3起,转办4起;接待群众咨询66人次,均给予一一解答,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和认可。

  耐心劝导

  一公司结清20人劳务报酬

  6月19日,两名农民工代表梁某、田某来到乐东综治中心诉称,他们20人在某公司务工,工作完成后,按照原本约定5月20日发放剩余劳务报酬10万余元,但某公司未按约定发放工资,多次催讨工资未果,希望能尽快帮助处理,追回被拖欠的劳动报酬。

  乐东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受理后,立即电话联系某公司主要负责人何某核实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何某表示情况属实,但因公司债务较多需延迟发放劳务报酬。了解基本情况后,乐东综治中心联合人社局、法院等常驻部门调解该矛盾纠纷,对何某进行耐心劝导,并释明农民工工资收入涉及民生问题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严重后果,应优先予以解决,不能因公司债务较多而不予支付劳务报酬。经过多次劝导后,何某态度开始转变,认识到按时支付农民工劳务报酬的重要性,表示一周内会将所欠劳务报酬支付给梁某等20人。在乐东综治中心统筹组织及人社、法院等部门协同调解下,该公司终于于6月23日将劳务报酬全部结清。至此,此件拖欠农民工劳务报酬在各常驻单位入驻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得以成功调解。

  释法明理

  派驻法官化解退款纠纷

  6月17日,当事人王某来到乐东综治中心引导受理区反映诉求称:因某公司未按合同日期按时履行约定事宜,他多次与公司负责人陈某沟通协商退款事宜,陈某也同意退款,但总以各种理由拖延,至今仍未退款。王某请求乐东综治中心协调让某公司退款4万元。

  乐东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受理后,经了解,王某于2024年10月13日与某公司签订协议,租期2年(2024年11月15日至2026年11月14日),租金2万元/年,一次性交2年,合作年限最少2年,用于消费品售卖。王某分别在2024年5月9日、2024年10月13日两次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给某公司2万元,共计4万元。但某公司未按合同日期按时交付,王某多次与公司负责人陈某沟通协商退款事宜,陈某也同意退款,但总以各种理由拖延,至今仍未退款。乐东综治中心工作人员了解基本情况后,立即组织常驻单位乐东法院的派驻法官开展调解,经过法官释法明理,陈某同意将4万元退还给王某,并签订司法确认申请书和调解协议书,该矛盾纠纷调解成功。

  联合调解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当事人和解

  6月10日,申请人李某梅到乐东综治中心诉称,她通过老乡介绍认识林某文,在林某文的介绍下认识林某芬。后李某梅于今年3月21日与林某芬签订6年的土地租赁合同(租金一年一付),面积共27亩,总计支付130500元。合同签好后,李某梅准备动用土地时,当地多名村民阻挠告知其该地为农田不可作为养殖用途使用,镇政府也告知是基本农田,无法进行养殖。李某梅便要求林某芬退还租金100500元;林某文退还中介费3万元,但在李某梅多次催促下,林某芬依然不肯退还租金。

  乐东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受理后立即指派属地镇进行核实处理,经过镇干部、村干部、网格员的耐心调解,最终退还李某梅剩余钱款,并签订和解协议,矛盾纠纷调处成功。

  倾听诉求

  妥善化解欠薪纠纷

  6月12日,讨薪未果的钱某等十几名工人来到乐东莺歌海镇综治中心、司法所反映情况、寻求帮助。

  据了解,2024年11月22日,三亚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雇佣钱某等十几名工人到湖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包的国能乐东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一期务工,于今年4月25日务工完成。工期结束后,经核算,三亚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尚拖欠钱某等十几名工人共计392692元的工钱未支付。

  6月11日,镇综治中心、司法所工作人员接到派出所民警通知称,有十几名工人在国能乐东光伏工程地讨薪,希望综治中心、司法所能够帮忙解决。接到通知后,镇综治中心、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工作人员和民警一边安抚工人的情绪,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一边详细询问双方事情经过,全面了解事件来龙去脉。

  为从根本上化解矛盾,镇综治中心、司法所工作人员将工人召集在一起,开展现场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耐心倾听双方诉求,从情、理、法多角度入手,由于三亚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不在现场,通过电话向其法定代表人龚某东阐明拖欠工人工钱的违法性和严重后果,同时也劝导工人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经过耐心沟通与不懈努力,虽然用工方当场不能支付拖欠的工人工钱,但是龚某东表示不再躲避工人债务问题,会积极和发包公司沟通想办法支付工人工钱,并约定时间到综治中心、司法所调解解决问题。

  6月16日,三方到镇综治中心、司法所,经过多轮协商,三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湖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诺于7月20日前代付给三亚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286252.19元,用以支付工人工钱;三亚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承诺于7月20日之前出资106439.81元付清剩下的工人工钱。至此,一起关乎务工人员切身利益的纠纷得以妥善化解。(陈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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