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肖瀚 通讯员杨帆)根据最高检关于开展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的工作部署,6月23日至27日,最高检第七评议组赴海南开展第一阶段评议活动,通过跟庭听庭、集中评议等方式,对海南检察机关公诉人出庭履职能力和质效“把脉会诊”,以评促建推动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第一阶段评议期间,评议组选取了海口市检察院办理的马某某受贿案、海口市秀英区检察院办理的曾某某等人诈骗案、三亚市检察院办理的刘某某故意伤害案、三亚市城郊检察院办理的葛某某等人职务侵占案等4件一审刑事案件开展听庭评议。案件类型涵盖职务犯罪、普通犯罪、重大犯罪、经济犯罪等4个刑事检察条线。
庭审现场,在马某某受贿案中,公诉人紧扣认罪认罚特点,通过精准讯问和示证厘清未遂金额、立功等争议焦点,并结合国企领导旁听群体当庭开展警示教育,取得较好办案效果;在曾某某等人诈骗案中,面对不认罪被告人辩解,公诉人灵活调整讯问策略,结合微信聊天记录、银行流水直击“名为借、实为骗”本质;在刘某某故意伤害案中,面对案发在26年前的命案,公诉人通过补充侦查完善证据链,严密论证揭露被告人“乘凉偶遇”的辩解矛盾,更以动画展示直观还原作案过程,促使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在葛某某等人职务侵占案中,面对“无罪辩护”,公诉人从身份及经营关系切入揭露侵占事实,在长时间控辩交锋中展现复杂案件驾驭能力。
庭审结束后,评议组以“一案一评”方式组织集中评议,既肯定“庭前准备扎实”“指控逻辑清晰”“庭审礼仪规范”等亮点,也直指“文书制作不统一”“讯问针对性不足”“部分质证答辩滞后”等短板,针对具体案件提出精准意见建议。
最高检第七评议组组长、江西省检察院原检委会专职委员冯祖强表示,要深刻认识开展此次评议活动的意义,更加重视出庭支持公诉工作,切实提升出庭支持公诉能力。评议组将切实履行“质检员”“教练员”“调研员”“推动员”职责,助推海南检察机关公诉队伍和公诉能力建设。
全省检察机关将以此次评议活动为契机,持续深化岗位练兵,抓实“以评促学、以评促练、以评促改、以评促建”常态化机制,切实将评议成果转化为高质效办案实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