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董林)6月18日下午,东方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贩卖毒品、洗钱犯罪案件,并邀请海之南学校110余名学生全程旁听,“沉浸式”接受禁毒法治教育。
庭审中,审判长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详细揭露被告人余某贩卖含有异丙帕脂的电子烟弹,以及为掩饰、隐瞒其贩卖毒品犯罪所得的来源和性质,多次使用他人微信收款码洗钱的犯罪事实;被告人余某翔明知是毒品而帮助他人运输;被告人钟某积明知是毒品而贩卖,明知是他人贩卖毒品所得,将本人微信收款码提供给他人使用的犯罪事实。
学生们零距离、全景式“直击”庭审过程,切实感受法律对涉毒犯罪“零容忍”的态度,更深刻认识到新型毒品对个人身心健康、家庭幸福以及社会秩序的严重危害。
法官提醒:2024年7月1日,异丙帕脂等46种物质均被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进行管制,非法贩卖、吸食异丙帕脂、美托咪脂等,均属于涉毒违法犯罪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