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舒耀剑 通讯员梁欣慧)近日,定安县人民法院主动作为、运行机制,依法调解一起因机动车连环转借引发的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实现案结事了。
事件中,被告甲将二轮摩托车借给被告乙,被告乙又将车辆转借给被告丙,丙在驾驶该车上路时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原告丁的父亲受伤去世。事故发生后,原告及被告认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虽然出具了事故责任认定书,但在赔偿责任划分上,各方产生分歧。原告丁坚持认为被告3人都应承担赔偿责任,而3名被告虽承认存在过错,却因赔偿金额过高难以接受,多次协商无果后,原告丁将3名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进行经济赔偿。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案件责任认定复杂,为掌握真实情况,主动前往被告家中走访,发现被告3人经济较为困难。为妥善化解纠纷,法官在庭前耐心倾听双方诉求,既安抚原告的焦虑情绪,又向被告阐明了法律责任,引导双方围绕争议焦点有序举证质证,厘清复杂的法律关系,庭审后则从情、理、法多维角度分析利弊,提出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在一次次沟通中,法官始终以温和态度消除双方对立情绪,推动矛盾向和解方向转化。
经法官耐心释法析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丙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被告甲、乙在合理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并于协议签订当日一次性完成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