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晓晖)6月11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台风“蝴蝶”影响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提醒全省经营主体、各有关行业协会、商会严格自律,守法依规经营。
告诫书强调,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落实主体责任,守法依规经营,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质量合格的商品和服务,遵守自愿、平等、公平、合理、诚实信用、质价相符的交易原则,遵循商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加强经营自律管理,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经营者销售商品、提供服务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做到价目齐全、真实准确、标识醒目,价格有变化的,及时更换标价签、牌。
告诫书提醒,各经营者应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保供稳价工作,严禁借灾牟取暴利;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不得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度提高价格,或者成本虽有增加但价格上涨幅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不得强制搭售商品,变相大幅度提高价格;不得无正当理由,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民生商品或物资。同时,各经营者要落实消费纠纷化解的主体责任,积极倾听消费者声音,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管理,持续优化服务,及时处置消费投诉,妥善化解消费矛盾纠纷,维护消费者合理、合法权益,切实维护、提升行业形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最高可处5000元罚款;对价格欺诈行为,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哄抬价格行为,最高可处300万元罚款。各有关行业协会商会要加强会员行业自律,维护行业形象。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从严从重查处并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