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宋飞杰 通讯员许悦)近日,白沙黎族自治县法院将巡回法庭开进乐东黎族自治县万冲镇友谊村委会,以“村里开庭+家中普法”的方式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非法狩猎案。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伟良担任审判员。
法庭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谢某某、邓某某在鹦哥岭核心保护区内非法狩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涉案动物价值达1.4万余元。庭审中,王伟良结合案情详细阐释法律适用,被告人谢某某、邓某某当庭认罪悔罪并主动缴纳生态修复金。根据两被告人犯罪情节及认罪认罚的悔罪表现,法庭依法当庭宣判谢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邓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宣判后,王伟良现场开展普法,结合该案剖析,让群众更加直观了解非法狩猎带来的后果以及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引导群众提升环保意识,摒弃“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传统误区。庭审结束后,王伟良带队到谢某某、邓某某家中进行走访,与家属面对面开展释法工作,鼓励家属督促被告人履行修复责任。